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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 事项名称 | 应用场景 | 宣城缴存职工在异地办理 | 线上办理入口 | 异地缴存职工在宣城办理 | |||||||||||||||||||||||||||||||||||||||||||||||||||||||||||||||||||||||
实现方式 | 办理渠道(点击文字可跳转至 对应办事指南) | 办理要件 | 办理渠道 | 办理要件 | ||||||||||||||||||||||||||||||||||||||||||||||||||||||||||||||||||||||||
1 |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 | 全程网办 | 申请人可通过“宣城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皖事通手机APP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等渠道线上办理。 | 身份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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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的,由工作人员引导客户访问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的线上渠道进行事项办理。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3、缴存地公积金中心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 ||||||||||||||||||||||||||||||||||||||||||||||||||||||||||||||||||||
代收代办 | 申请人可前往所在城市公积金中心,由窗口工作人员线下受理。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 申请人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未实现“全程网办”的,由窗口工作人员线下受理。 | |||||||||||||||||||||||||||||||||||||||||||||||||||||||||||||||||||||||||
2 | 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 申请人在非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贷款购房,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 | 全程网办 | 申请人可通过“宣城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皖事通手机APP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等渠道线上办理。 | 身份认证 | 申请人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的,由工作人员引导客户访问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的线上渠道进行事项办理。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3、缴存地公积金中心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 |||||||||||||||||||||||||||||||||||||||||||||||||||||||||||||||||||||
代收代办 | 申请人可前往所在城市公积金中心,由窗口工作人员线下受理。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 申请人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未实现“全程网办”的,由窗口工作人员线下受理。 | |||||||||||||||||||||||||||||||||||||||||||||||||||||||||||||||||||||||||
3 | 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 申请人正常退休,可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 | 全程网办 | 申请人可通过“宣城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皖事通手机APP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等渠道线上办理。 | 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要件: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银行卡、折原件(一类账户)。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要件: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银行卡、折原件(一类账户);3、退休证或批准退休文件原件 | 申请人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的,由工作人员引导客户访问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的线上渠道进行事项办理。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3、申请人银行卡、折原件(一类账户); 4、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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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代办 |
申请人前往所在城市公积金中心,由窗口工作人员线下受理. |
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要件: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3、提取人银行卡、折原件(一类账户)。 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要件: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3、提取人银行卡、折原件(一类账户);4、退休证或批准退休文件原件。 |
申请人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未实现“全程网办”的,由窗口工作人员线下受理。 | |||||||||||||||||||||||||||||||||||||||||||||||||||||||||||||||||||||||||
4 |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 申请人可异地向注册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不受地域限制。 | 全程网办 | 宣城市公积金中心提供通过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等渠道办理。 |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缴存明细表》;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 单位经办人可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缴存地中心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引导客户访问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的线上渠道进行办理。 |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3、缴存地中心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 |||||||||||||||||||||||||||||||||||||||||||||||||||||||||||||||||||||
代收代办 | 单位经办人前往所在城市公积金中心,由窗口工作人员线下受理。 |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缴存明细表》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5、社保缴费结算通知单;6、《“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 单位经办人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未实现“全程网办”的,宣城市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均可线下受理。 | |||||||||||||||||||||||||||||||||||||||||||||||||||||||||||||||||||||||||
5 | 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 申请人可异地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变更单位缴存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 全程网办 | 宣城市公积金中心提供通过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等渠道办理。 |
1、变更情况说明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相关材料证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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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经办人可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缴存地中心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引导客户访问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的线上渠道进行办理。 |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3)、缴存地中心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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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代办 | 单位经办人前往所在城市公积金中心,由窗口工作人员线下受理。 |
1、变更情况说明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相关材料证明原件; 4、《“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
单位经办人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未实现“全程网办”的,宣城市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均可线下受理。 | |||||||||||||||||||||||||||||||||||||||||||||||||||||||||||||||||||||||||
申请人可异地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变更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 全程网办 | 申请人可通过“宣城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皖事通手机APP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等渠道线上办理。 |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个人信息变更情况说明。 |
申请人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的,由工作人员引导客户访问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的线上渠道进行事项办理。 |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3)、缴存地中心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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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代办 | 申请人可前往所在城市公积金中心,由窗口工作人员线下受理。 |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3、个人信息变更情况说明。 |
申请人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未实现“全程网办”的,由窗口工作人员线下受理。 | |||||||||||||||||||||||||||||||||||||||||||||||||||||||||||||||||||||||||
6 |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 申请人在非缴存地购房的,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 | 两地联办 | 申请人前往购房所在地城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供要件并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购房地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核,留存相关资料并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购房地公积金中心审核购房的真实性,并将相关资料传递宣城公积金中心办理→购房地公积金中心并接收办理结果反馈,并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办理要件: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线下委托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提取配偶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2、提取人银行卡、折原件(一类账户);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4、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原件;5、不少于购房款总额20%比例的购房发票(不动产增值税发票)原件;6、拆迁安置补偿差价的,同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和购房差价补款确认单原件;7、申请人(或配偶)购房地户籍证明;8、《“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购买二手住房提取办理要件: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线下委托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提取配偶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2、提取人银行卡、折原件(一类账户);3、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原件;4、《不动产权证书》原件;5、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契税发票和增值税发票);4、提取人(或配偶)购房地户籍证明原件;5、《“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
申请人前往宣城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供要件并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宣城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核,留存相关资料并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宣城公积金中心进行购房真实性审核,并将相关资料传递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办理→宣城公积金中心接受办理结果反馈,并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3)、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 |||||||||||||||||||||||||||||||||||||||||||||||||||||||||||||||||||||
7 | 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 申请人可异地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不受地域限制。 | 全程网办 | 申请人可通过“宣城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皖事通手机APP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等渠道线上办理。 | 身份认证 | 申请人可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引导客户访问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的线上渠道进行办理。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 3、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 |||||||||||||||||||||||||||||||||||||||||||||||||||||||||||||||||||||
代收代办 | 申请人前往所在城市公积金中心,由窗口工作人员线下受理。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
申请人可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贷款地公积金中心未实现“全程网办”的,由窗口工作人员线下受理。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贷款地公积金中心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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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 申请人可异地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地域限制。 | 全程网办 | 申请人可通过“宣城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皖事通手机APP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等渠道线上办理。 | 身份认证 | 申请人可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引导客户访问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的线上渠道进行办理。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3、贷款地公积金中心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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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代办 | 申请人前往所在城市公积金中心,由窗口工作人员线下受理。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
申请人可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对于贷款地公积金中心未实现“全程网办”的,由窗口工作人员线下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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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网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 | ||||||||||||||||||||||||||||||||||||||||||||||||||||||||||||||||||||||||||||
市直营业部:宣城市梅园路5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作时间:上午9: 00—12:00,下午1:30—5:00; | ||||||||||||||||||||||||||||||||||||||||||||||||||||||||||||||||||||||||||||
郎溪管理部:郎溪县伍员路268号1栋政务服务大厅1楼。工作时间:上午8: 30—12:00,下午1:3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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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分中心: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作时间:上午8:00—11:45,下午1:3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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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管理部:泾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时间:(5月-9月)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10月-次年4月)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 ||||||||||||||||||||||||||||||||||||||||||||||||||||||||||||||||||||||||||||
宁国管理部:宁国市河沥溪开发区东城大道与振宁路交叉口市民之家3楼。工作时间:(5月-9月)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10月-次年4月)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 ||||||||||||||||||||||||||||||||||||||||||||||||||||||||||||||||||||||||||||
绩溪管理部: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 ||||||||||||||||||||||||||||||||||||||||||||||||||||||||||||||||||||||||||||
旌德管理部:旌德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5月-9月)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10月-次年4月)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