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网站首页 > 跨省通办

“跨省通办”事项之四: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6 09:07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事项办事指南

 

一、事项之四: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申请人可异地向注册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不受地域限制。

二、通办方式    

(一)单位登记开户地为宣城市,办理地在宣城市以外的城市。

1、办理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3)、《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缴存明细表》 ;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办理方式:

(1)、全程网办:

宣城市公积金中心提供通过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等渠道办理。申请人可按照以下流程线上办理,也可前往所在城市公积金中心网点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引导访问宣城公积金中心的线上渠道进行办理。

 ①、单位经办人登录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未注册的法人用户需先注册再登录)→“政务服务”→“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全国通办)”→“在线办理”,正确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单位开户成功。

②、单位经办人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未注册的法人用户需先注册再登录)→选择“宣城市”→“切换区域与部门”→“市公积金中心”→“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全国通办)”→“在线办理”,正确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单位开户成功。

(2)、代收代办:单位经办人前往所在城市公积金中心,由窗口工作人员线下受理,并按以下办理要件、流程办理。

办理要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③、《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缴存明细表》 ;

④、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⑤、社保缴费结算通知单;

⑥、《“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提供要件并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受理地公积金中心审核,留存相关资料并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将相关资料传递宣城公积金中心→宣城公积金中心接收申请资料并分发相关部门(2个工作日)→宣城公积金中心进行业务审核并办理(1个工作日)→宣城公积金中心将办理结果和相关资料反馈、传递受理地公积金中心(2个工作日)→受理地公积金中心接收办理结果反馈,并将办理结果通知单位经办人。

(二)单位登记开户地为宣城市以外城市,办理地在宣城市。

1、全程网办:对于缴存地中心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的,单位经办人可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由窗口工作人员,引导客户访问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的线上渠道进行办理。

2、代收代办:对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未实现“全程网办”的,宣城市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均可线下受理客户申请,并按以下办理要件、流程办理。

办理要件: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3)、缴存地中心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提供要件并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宣城公积金中心审核,留存相关资料并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1个工作日)→宣城公积金中心将相关资料传递缴存地公积金中心(2个工作日)→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进行业务审核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和相关资料反馈、传递宣城公积金中心→宣城公积金中心每个工作日通过监管服务平台查看、接收前一日接收的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反馈的业务办理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给单位经办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