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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1-08-11 09:49 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 ]

    为了更好地提供市公积金中心信息公开服务,我中心根据市政府编制的《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市公积金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市公积金中心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可以阅读本《指南》。市公积金中心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本《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及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市公积金中心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市政府编制的《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市公积金中心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线受理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市公积金中心信息公开网站,具体网址:http://gjj.xuancheng.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6283/page_1.html。受理点为:市公积金中心综合科;办公时间:普通工作日;联系电话:0563-3032339。

   (三)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生成后,市公积金中心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布,最迟自信息生成后的20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公积金中心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综合科申请获取。市公积金中心综合科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市公积金中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市公积金中心综合科;办公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三楼市公积金中心;办公时间:普通工作日;联系电话:0563-3032339;传真号码:0563-3032339;邮政编码:2420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宣城市公积金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市公积金中心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公积金中心综合科申请获取市公积金中心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市公积金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市公积金中心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xcszfgjj@126.com,同时应在邮件主题注明“市公积金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市公积金中心综合科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市公积金中心综合科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修正。

  (2)、对不属于市公积金中心掌握的政府信息,市公积金中心综合科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市公积金中心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市公积金中心综合科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市公积金中心综合科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办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公积金中心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