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部门决算
2018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七)负责落实管委会的决策和决定。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由中心本级决算构成,无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与预算相同。
第二部分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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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1表
|
部门: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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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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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支出
|
项 目
|
决算数
|
项目
|
决算数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826.7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0.00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0.00
|
二、外交支出
|
0.00
|
三、事业收入
|
0.00
|
三、国防支出
|
0.00
|
四、经营收入
|
0.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0.00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0.00
|
五、教育支出
|
0.00
|
六、其他收入
|
0.0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0.00
|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0.00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00
|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0.00
|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0.00
|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821.29
|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5.50
|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0.00
|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0.00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0.00
|
|
|
十六、金融支出
|
0.00
|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0.00
|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0.00
|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0.00
|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0.00
|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0.00
|
|
|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0.00
|
|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0.00
|
本年收入合计
|
826.79
|
本年支出合计
|
826.79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0.00
|
结余分配
|
0.00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0.0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0.00
|
|
|
|
|
总计
|
826.79
|
总计
|
826.79
|
收入决算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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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02表
|
部门: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
|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
收入
|
经营
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栏次
|
合计
|
826.79
|
826.7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821.29
|
821.2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821.29
|
821.2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821.29
|
821.2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13
|
农林水支出
|
5.50
|
5.5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1305
|
扶贫
|
5.50
|
5.5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130599
|
其他扶贫支出
|
5.50
|
5.5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支出决算表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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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03表
|
部门: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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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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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826.79
|
588.79
|
238.00
|
0.00
|
0.00
|
0.00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821.29
|
583.29
|
238.00
|
0.00
|
0.00
|
0.00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821.29
|
583.29
|
238.00
|
0.00
|
0.00
|
0.00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821.29
|
583.29
|
238.00
|
0.00
|
0.00
|
0.00
|
213
|
农林水支出
|
5.50
|
5.50
|
0.00
|
0.00
|
0.00
|
0.00
|
21305
|
扶贫
|
5.50
|
5.50
|
0.00
|
0.00
|
0.00
|
0.00
|
2130599
|
其他扶贫支出
|
5.50
|
5.50
|
0.00
|
0.00
|
0.00
|
0.00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
公开04表
|
部门: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
金额单位:万元
|
收入
|
支出
|
项 目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决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826.7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0.0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0.00
|
二、外交支出
|
0.00
|
|
|
三、国防支出
|
0.00
|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0.00
|
|
|
五、教育支出
|
0.00
|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0.00
|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0.00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00
|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0.00
|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0.00
|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821.29
|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5.50
|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0.00
|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0.00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0.00
|
|
|
十六、金融支出
|
0.00
|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0.00
|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0.00
|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0.00
|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0.00
|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0.00
|
|
|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0.00
|
|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0.00
|
本年收入合计
|
826.79
|
本年支出合计
|
826.79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0.00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0.00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0.00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0.00
|
|
|
合计
|
826.79
|
合计
|
826.79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
|
|
|
|
|
公开07表
|
部门: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
|
|
|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项目)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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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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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826.79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826.79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4.99万元,增长23.07%,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了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二是项目支出增加了按照住建部要求的公积金系统贯标费用、与人民银行征信联网费用以及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到期质保金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826.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6.7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82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79万元,占71.21%;项目支出238.00万元,占28.79%;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26.7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826.7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4.99万元,增长23.07%,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了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二是项目支出增加了按照住建部要求的公积金系统贯标费用、与人民银行征信联网费用以及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到期质保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6.7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4.99万元,增长23.07%。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了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二是项目支出增加了按照住建部要求的公积金系统贯标费用、与人民银行征信联网费用以及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到期质保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6.7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4.99万元,增长23.07%。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了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二是项目支出增加了按照住建部要求的公积金系统贯标费用、与人民银行征信联网费用以及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到期质保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6.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821.29万元,占99.33%;农林水(类)支出5.50万元,占0.67%。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7.74万元,支出决算为82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到期质保金支出;二是增加了2016年度一次性工作奖励。其中:基本支出588.79万元,占71.21%;项目支出238.00万元,占28.79%。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87.74万元,支出决算为82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到期质保金支出;二是增加了2016年度一次性工作奖励。
-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扶贫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8.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0.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公用经费37.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94万元,比2016年减少0.86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是日常费用管理中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宣城市住房公积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宣城市住房公积金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需要进行预算绩效评价的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系统贯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住建部的《关于贯彻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与公积金中心接口标准》这两项标准的贯彻落实。
联系方式: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电子邮箱:xcszfgj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