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大贷后管理力度,通过多手段、多渠道严控逾期贷款,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绝对安全,已连续14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零逾期”。
近日,贷款人杨某于2016年9月向中心申请了金额为14万元、期限为20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杨某某屡次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中心多次电话、上门等方式催缴无效,借款人仍拒不履行偿还义务后,中心决定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经过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后,执行局启动房屋拍卖程序,房屋拍卖通过网上拍卖于近日交易完成。拍卖款将贷款逾期金额和余额一次性结清,大部分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案件涉及的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近万余元,均由借款人杨某全部承担。至此,中心首例通过司法手段强制执行的贷款违约案件成功办结。这是鹰潭市首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
中心提醒广大借款人:务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因借款人个人原因导致的逾期行为,将上传至“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此带来个人信用记录不良的后果由借款人本人承担。对恶意拖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中心将采取多项措施清缴欠款,切实维护中心的合法债权,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安全,推动住房公积金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