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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小住课堂丨热点问题解答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24 09:40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问:刚办理了一笔公积金贷款,下个月要进行还款,具体的还款日是哪天?如何用公积金直接还款?

答:现在各家银行每月扣款日分别是:浦发银行每月10日,徽行15日,建行、工行、农行、中行、邮储银行、农商行、民生银行20日,交行是21日。还款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在还贷银行卡上存满当月的还款额,系统会在扣款日当天的凌晨进行扣款;另一种方式是办理冲还贷业务,用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结存金额直接冲抵还款额,不足部分在职工还贷银行卡上扣除。


问:公积金缴存记录里,在每年6月30日都会有一笔利息收入,这个利息是如何计算的?

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2016年2月21日人民银行、住建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将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1.5%。公积金每年结息一次,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计息期为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结息后利息会自动转入职工公积金账户内。


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借款人或者委托人提交贷款申请资料--中心审查、受理--贷款审核、审批--委托贷款银行通知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提交中心--中心审核不动产登记证明、《借款合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凭证》,完成贷款出票通知,等待放款。


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可向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条件如下:(1)借款申请人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2)借款申请人家庭须符合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商贷不计算次数);(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个人信用良好,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个人信用的有关要求;(5)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6)同意在资金紧张时轮候发放贷款。(7)职工公积金账户未被法院冻结或职工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未为他人公积金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问:贷款额度怎么计算?能贷多少年?

答:(1)贷款额度:个人贷款能力=月缴存额(单位+个人)×12个月×剩余工作年限;家庭贷款能力是夫妻双方个人贷款能力的合计。

房价最高可贷额度=房屋合同价格(不含装修价格)×贷款成数(贷款成数:首次为80%、二次为70%)。

可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依据家庭贷款能力、房价最高可贷额度与我市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取低值。

(2)贷款年限:贷款年限依据实际贷款额度和预期偿还贷款值计算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

贷款年限=实际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其配偶月缴存额÷12个月(逢小数进一)


问: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需要哪些材料?

答:(1)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表》、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和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费)。

(2)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表》。


问: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是多少?

答:(1)月缴存额上限。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不得高于宣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均不高于12%。

(2)月缴存额下限。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宣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均不低于5%。


问: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时间和所需材料?

答:我中心于每年12月份发布次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并在中心网站公示,明确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间、调整内容及所需材料,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基数调整需要的材料包括:《基数调整备案表》、《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表》、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和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费)、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在每年6月份发布。


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缴存之日起满一年以上,在宣城市稳定就业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均可申请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

满足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住房公积金缴存审批(申报)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材料到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或低于我市当年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缴存比例综合不低于10%。


问:宣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符合人才引进政策最高贷款额度增加10万元,上限60万元;符合绿色建筑政策的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购买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增加10万元,上限为60万元;同时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符合购买绿色建筑政策的,最高贷款额度再上浮20%。


问:宣城市以外的缴存职工在宣城买房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宣公积金委(2023)3号)和《关于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宣公积金委(2023)5号),从2023年9月21日起,在外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住房,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与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异地贷款在本市公积金贷款材料的基础上需要额外提供缴存人及配偶盖有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印章或电子印章的异地缴存证明和异地缴存明细(需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或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提供“业务办理电子码”。


问:购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要件有哪些? 

答:办理要件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2份,中心网站可下载)、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原件、不少于购房款(拆迁安置购房的按购房补差价款)总额规定比例的购房发票(增值税发票)原件,拆迁安置补差价的,同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和购房差价补款确认单原件。


问:购二手房(已过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要件有哪些?   

答:办理要件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2份,中心网站可下载)、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过户后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完税凭证(契税发票和增值税发票)原件。


问:购二手房(未过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要件有哪些?

答:办理要件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2份,中心网站可下载)、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资金冻结单原件。


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中心不受理购买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不受理非配偶关系共同共有(未进行产权分割)购房的贷款申请。


问:共同购房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非配偶关系的共同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产权分割书”且只能以一个人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根据产权分割情况核定贷款额度,同时需满足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加上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占产权份额。


问: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多少?

答: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如下: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2.6%、五年以上3.1%。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3.025%、五年以上3.575%。


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答: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率不低于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问: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是如何认定的?

答:职工家庭最多可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无论婚前、婚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均计入贷款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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