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郎溪公积金管理部核查发现一笔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符合提取条件,并成功追回提取资金1.2万元。
11月23日,一缴存职工以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该职工提供了相关要件资料,管理部工作人员当场为其办理了租房提取业务,提取金额1.2万元。后经管理部核实,该职工所承租住房为其直系亲属所有,不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管理部当即与该职工联系,向其解释相关规定,要求全额退回所提取住房公积金。现该职工已将所提取住房公积金通过原渠道如数退回住房公积金专户,并计入其个人公积金账户。
管理部将继续贯彻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将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日常工作当中,加强内部控制、严把审核关口,有效防范住房公积金套取套贷情况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