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友 | *** | 浏览量 | 6724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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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用子女公积金为父母还住房贷款 | ||||||
| 信件内容 | 咨询:父母在本市或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且没有缴存过公积金,他的子女缴存了公积金存满6个月以上,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名下无房产,请问能否办理用子女的公积金为父母还贷款? | ||||||
| 来信时间 | 2025-08-07 17:44 | ||||||
| 回复时间 | 2025-08-08 08: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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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5-08-08 08:20:54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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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08-08 14: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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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来信人您好!根据您描述的问题,可以提取子女公积金用于偿还父母名下在我市的住房商业贷款,累计提取金额以2025年1月1日起新发生的实际还贷本息为限(不大于实际还贷本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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