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来信人您好,来信诉求已收悉。
首先,您的说法不准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最低额度为35万的规定,只有针对45周岁以下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保底政策。依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宣公积金委〔2023〕3号)文件),对45周岁以下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住房,首次或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保底可贷35万元。
其次,依据《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通知》(宣公积金委〔2024〕3号)文件,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70万元;单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依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宣公积金委〔2022〕2号)文件,对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的职工家庭,在本地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增加10万元。
人才引进证明材料可咨询属地组织部(人才局)、人社局等负责人才引进的部门或企业所在园区管理机构。相关部门电话请拨打0563-12345咨询。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关注与建议,感谢您对宣城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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