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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刘** 浏览量 2154 问题类型 咨询 信件状态 已办结
标题 商转公政策咨询
信件内容 咨询:我想咨询一下:1、原贷款为组合贷,商贷的部分是否可以转公积金贷款,或者还掉原来公积金贷款后?2、住房贷款及产证的在夫妻的一方名下,本次商转公政策能否以另一方(公积金在缴)的名义申请商转公贷款,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办理。
来信时间 2024-08-13 21:05
回复时间 2024-08-14 08:06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4-08-14 08:06:14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时间 2024-08-14 09:08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原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部分不适用申请;“商转公”贷款借款申请人为原商业住房贷款的主借款人或配偶,且必须是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权利人,并同意将该住房作为商转公贷款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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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 累计提交时间:
  • 0天1小时3分
  • 累计办理时间
  • 0天1小时2分
信件提交
  • 提交人:刘**
  • 办理状态:信件提交
  • 提交节点:2024-08-13 21:05
信件审核
  • 审核单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审核状态:已审核
  • 审核时间:2024-08-14 08:06
  • 审核用时:0天0小时0分
信件办理
  • 办理状态:已办结
  • 办理时间:2024-08-14 09:09
  • 办理用时:0天1小时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