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陈** | 浏览量 | 3177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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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商转公政策咨询 | ||||||
信件内容 | 咨询:问题1: 目前贷款为组合贷,按照目前额度计算贷款额度高于原来公积金贷款时额度。商贷那部分是否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 问题2:第一套房为纯商贷,二套房为公积金贷款,第一套房商贷是否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谢谢 | ||||||
来信时间 | 2024-08-13 09:59 |
回复时间 | 2024-08-13 1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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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4-08-13 10:21:38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4-08-13 16: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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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一、原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部分不适用申请;二、名下无正在偿还的公积金贷款才可进行商转公业务。申请人家庭须符合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夫妻双方无论婚前、婚后和我市、异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均计入贷款次数、商贷不计算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