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宣城市2023年春风行动暨保用工保就业援助季活动实施方案》(宣就〔2023〕1号),为鼓励非公有制企业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继续实施住房公积金奖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达到企业职工人数50%以上的非公有制“四上企业”,按新增公积金缴存人数给予住房公积金奖励补贴,由受益财政按50元/人/月给予缴存企业补贴,补贴期限到2023年12月。现将企业名单及奖补金额公示如下(见附表),公示期自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如有异议,按照业务管辖范围,请于2024年3月7日前向我中心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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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