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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通办”事项之十一: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01 11:12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一、事项之十一: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缴存职工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取资金偿还贷款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购房贷款本息,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核验。

二、通办方式    

(一)缴存地为宣城市,贷款地在宣城市内或宣城市外城市。

1、全程网办

宣城市公积金中心提供通过“宣城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皖事通手机APP、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等渠道线上办理。申请人可按照以下流程线上办理,也可前往所在城市公积金中心网点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引导访问宣城公积金中心的线上渠道进行办理。

办理要件:

缴存地为宣城市,贷款地在宣城市内: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提取借款人配偶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

(2)、提取人银行卡、折原件(一类账户)

缴存地为宣城市,贷款地在宣城市外: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提取借款人配偶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借款人为配偶姓名的,也需提供结婚证)

(2)、提取人银行卡、折原件(一类账户)

(3)、首次提取:1)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2)借款合同原件;3)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出具并盖章的还款证明原件(最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单);4)借款人或配偶异地住房公积金账户明细。

(4)、再次提取:1)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出具并盖章的还款证明原件(最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单);2)借款人或配偶异地住房公积金账户明细。

(5)、还清提取: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出具并盖章的提前还款证明原件。

特别提醒:不受理缴存职工及其配偶(2018年11月1日之后)在市外非户籍城市(购房地是本人或配偶工作所在地的,要提供五险一金或居住证等证明)的异地新购住房和偿还异地新购住房贷款提取申请。在宣城市以外户籍所在地购自住房、还自住房贷款的公积金提取业务,所需资料在宣城市购房、还贷所需资料基础上,需另外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扫码关注“宣城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掌上网厅”→身份认证→“网办业务”→“公积金提取”→“还公积金贷款支取 ”→录入“收款账号”及“收款银行”→“下一步”→上传材料电子影像→提交。

(2)、申请人登录皖事通APP →选择“宣城市”→“7x24小时政务服务地图”→搜索“宣城公积金”→身份认证→“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公积金提取”→“还公积金贷款支取 ”→录入“收款账号”及“收款银行”→“下一步”→上传材料电子影像→提交。

(3)、申请人登录宣城住房公积金官网→“政务服务网业务办理区”→“个人业务”→身份认证→“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公积金提取”→“还公积金贷款支取 ”→录入“收款账号”及“收款银行”→“下一步”→上传材料电子影像→提交。

(4)、申请人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选择“宣城市”→“切换区域与部门”→“市公积金中心”→“事项名称”→“偿还购买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线办理”→身份认证→“宣城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录入“收款账号”及“收款银行”→“下一步”→上传材料电子影像→提交。

2、代收代办

申请人前往所在地城市公积金中心,由窗口工作人员线下受理,并按以下办理要件、流程办理。

办理要件:

缴存地为宣城市,贷款地在宣城市内: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提取借款人配偶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借款人为配偶姓名的,也需提供结婚证)

(2)、提取人银行卡、折原件(一类账户)

缴存地为宣城市,贷款地在宣城市外: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提取借款人配偶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借款人为配偶姓名的,也需提供结婚证)

(2)、提取人银行卡、折原件(一类账户)

(3)、首次提取:1)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2)借款合同原件;3)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出具并盖章的还款证明原件(最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单);4)借款人或配偶异地住房公积金账户明细。

(4)、再次提取:1)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出具并盖章的还款证明原件(最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单);2)借款人或配偶异地住房公积金账户明细。

(5)、还清提取: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出具并盖章的提前还款证明原件。

(6)、《“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特别提醒:不受理缴存职工及其配偶(2018年11月1日之后)在市外非户籍城市(购房地是本人或配偶工作所在地的,要提供五险一金或居住证等证明)的异地新购住房和偿还异地新购住房贷款提取申请。在宣城市以外户籍所在地购自住房、还自住房贷款的公积金提取业务,所需资料在宣城市购房、还贷所需资料基础上,需另外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供要件并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受理地公积金中心审核,留存相关资料并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将相关资料传递宣城公积金中心→宣城公积金中心接收申请资料并分发相关部门(2个工作日)→宣城公积金中心进行业务审核并办理(1个工作日)→宣城公积金中心将办理结果和相关资料反馈、传递受理地公积金中心(2个工作日)→受理地公积金中心接收办理结果反馈,并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二)缴存地为宣城市以外城市,办理地在宣城市。

1、全程网办

对于缴存地中心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的,申请人可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由窗口工作人员,引导客户访问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的线上渠道进行办理。

2、代收代办

对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未实现“全程网办”的,宣城市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均可线下受理客户申请,并按以下办理要件、流程办理。

办理要件: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3)、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供要件并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宣城公积金中心审核,留存相关资料并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1个工作日)→宣城公积金中心将相关资料传递缴存地公积金中心(2个工作日)→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进行业务审核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和相关资料反馈、传递宣城公积金中心→宣城公积金中心每个工作日通过监管服务平台查看、接收前一日接收的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反馈的业务办理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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