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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通办”事项之九:住房公积金汇(补)缴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01 11:10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一、事项之一:住房公积金汇(补)缴

缴存单位可远程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汇(补)缴,不受地域限制。

二、通办方式     

(一)单位登记开户地为宣城市,办理地在宣城市以外的城市。

1、全程网办

宣城市公积金中心提供通过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等渠道办理。经办人可按照以下流程线上办理,也可前往所在城市公积金中心网点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引导访问宣城公积金中心的线上渠道进行办理。

办理要件:
   (1)、汇缴清册(补缴清册)。

办事流程:

(1)、单位经办人登录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登录法人用户) →“单位业务”→“一新住房公积金网上申报系统”→“汇补缴”→“汇缴清册申报(补缴清册申报)”→正常填写开户人员以及封存人员信息(正确填写补缴人员以及补缴金额)→“保存清册并提交”即可办理成功。

(2)、单位经办人登录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登录法人用户) →“政务服务” →“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在线办理”→“一新住房公积金网上申报系统”→“汇补缴”→汇缴清册申报(补缴清册申报)”→正常填写开户人员以及封存人员信息(正确填写补缴人员以及补缴金额)→“保存清册并提交”即可办理成功。

(3)、单位经办人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登录法人用户) →选择“宣城市”→“切换区域与部门”→“市公积金中心”→“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在线办理”→“一新住房公积金网上申报系统”→“汇补缴”→汇缴清册申报(补缴清册申报)”→正常填写开户人员以及封存人员信息(正确填写补缴人员以及补缴金额)→“保存清册并提交”即可办理成功。  

2、代收代办

单位经办人前往所在城市公积金中心,由窗口工作人员线下受理,并按以下办理要件、流程办理。

办理要件:

(1)、汇缴清册(补缴清册)。

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提供要件并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受理地公积金中心审核,留存相关资料并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并将相关资料传递宣城公积金中心办理→宣城公积金中心接收申请资料并分发相关部门(2个工作日)→宣城公积金中心进行业务审核并办理(1个工作日)→宣城公积金中心将办理结果和相关资料反馈、传递受理地公积金中心(2个工作日)→受理地公积金中心接收办理结果反馈,并将办理结果通知单位经办人。

(二)单位登记开户地为宣城市以外城市,办理地在宣城市。

1、全程网办

对于缴存地中心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的,单位经办人可前往宣城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由窗口工作人员,引导客户访问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的线上渠道进行办理。

2、代收代办

对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未实现“全程网办”的,宣城市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窗口均可线下受理客户申请,并按以下办理要件、流程办理。

办理要件: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3)、缴存地中心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提供要件并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宣城公积金中心审核,留存相关资料并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1个工作日)→宣城公积金中心将相关资料传递缴存地公积金中心(2个工作日)→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进行业务审核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和相关资料反馈、传递宣城公积金中心→宣城公积金中心接收办理结果反馈,并将办理结果通知单位经办人(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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