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29 10:35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宣城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7名委员,2020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宣城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宣城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分配方案》。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5个科、5个管理部,1个分中心。从业人员61人,其中在编43人、非在编1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362 家, 净增单位221家;新开户职工1.83万人,净增职工0.38万人;实缴单位4302家,实缴职工18.21万人,缴存额27.4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42%、2.13%、9.16%。2020年末,缴存总额232.45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3.36%;缴存余额58.7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56%。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二)提取:2020年,7.30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1.31亿元,同比增长6.60%;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 77.77%,比上年减少1.87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173.6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99%。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 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0.55万笔13.2亿元,同比分别减少17.91 %、19.81%。

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30亿元。

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12万笔 140.66亿元,贷款余额65.0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8.37%、 10.36%、 4.6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110.67%,比上年末减少7.27 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5家。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1笔40万元。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0738.62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6216.92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0 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81笔5017.32万元,当年贴息额287.53万元。2020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830笔41592.19万元,累计贴息1175.54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66亿元。其中,活期 0.12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 1.54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110.67%,比上年末减少7.27                  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20771.52万元,同比增长7.49%。存款利息301.9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0469.59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12436.75万元,同比增长1.41%。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8597.1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630.09万元,其他3209.48万元(其中含银行融资利息2920.99万元、存量“公转商”贷款贴息287.5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 8334.77万元,同比增长18.04 %。增值收益率1.48%,比上年增加0.09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104.5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230.19万元。

2020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104.5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936.98万元。        

2020 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694.2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5529.2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1099.77万元,同比减少0.24%。其中,人员经费663.62万元,公用经费33.9万元,专项经费402.2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189.95万元,逾期率0.29‰。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8694.25万元。2020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1.76%,国有企业占12.02%,城镇集体企业占0.90%,外商投资企业占3.3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8.1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77%,灵活就业人员占0.08%,其他占0.89%;中、低收入占98.80%,高收入占1.2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1.24%,国有企业占5.20%,城镇集体企业占0.45%,外商投资企业占3.5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5.4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07%,灵活就业人员占0.12%,其他占1%;中、低收入占99.72%,高收入占0.28%。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6.0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8.60%,租赁住房占0.65 %,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0.25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32%,出境定居占0.59%,其他占0.59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36%,高收入占0.6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3.4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0.7%,比上年末减少0.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5082.64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5.32%,90-144(含)平方米占75.45%,144平方米以上占9.23%。购买新房占72.86%(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7.1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 %(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7.0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2.99%,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7.37%,30岁-40岁(含)占33.50%,40岁-50岁(含)占21.96 %,50岁以上占7.17%;首次申请贷款占84.43%,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5.57%;中、低收入占99.55%,高收入占0.45%。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 116.31%,比上年减少25.3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自2020年1月27日(正月初三)起,领导班子成员到岗就位,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通过办公网和微信工作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文件,全面摸排中心所有人员外出返宣情况、与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身体健康情况等。

2.深入联系社区,协助疫情防控。成立志愿者队伍,放弃休假时间,采取定人、定岗、定位等方式,深入共建社区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协助路段巡查和卡口值班值守,支持社区口罩500副。

3.落实缓缴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重要决策部署,率先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的通知》和《关于企业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公积金办理程序的通知》,落实“稳企业、稳就业”公积金助企纾困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截止6月底,共为133家企业办理公积金缓缴手续,涉及职工2.2万人,缓缴金额2140万元。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0年,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5家,比上年增加旌德农商行。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1.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调整。

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月缴存额上限:根据宣城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9年度宣城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9047元,即月平均工资为6587元。按照月缴存工资基数不高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的规定,我市2019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9761元,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单位及个人月缴存额均不得高于2371元,月缴存总额上限为4742元;月缴存额下限: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年度宣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2.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自2020年8月14日起,对新受理的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现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后,分别按五年以下(含五年)3.025%、五年以上3.575%执行。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提升窗口服务效能,群众办事跑一次。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方便缴存职工,实行各网点前台受理,市中心线上统一审批、统一支付,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域范围内公积金支取业务的统一在线审批和支取资金“秒到账”。为减少职工往返,将公积金贷后冲还贷业务申请提前到贷款受理阶段,贷款发放成功后即可自动冲还贷。通过精减公积金业务办理要件,取消退休和账户封存证明材料,压缩业务办结时限,使其业务效能达到省内同行业最优水平。公积金贷款从受理到放款最快只用了3天时间。在保障春节抗疫工作的同时,加班加点开通线下全市辖区“通缴通取通还”业务,职工可在全市7个县市网点,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精细化做好业务窗口日常管理,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八项效能制度,实行综合窗口业务一窗一次办结。现场指导缴存单位和职工使用电脑、手机线上查询和办理公积金业务。开展送政策进房企活动,走进售楼部宣传讲解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要件、贷款额度测算等,深受开发企业好评。

2.建好公积金互联网,群众办事不跑腿。不断升级优化“互联网+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渠道,加强网上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能力,实现“现场办”与“网上办”互补互通,减少群众现场排队等候时间,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进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应用,后台密切关注网办业务运行“日清日结”,目前已实现所有公积金业务可在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线上24小时申请办理,切实做到了7X24小时服务,提高了离柜率。自网办业务开通以来,全市线上业务已办理65.37万笔,办结率100%。“宣城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关注突破7.2万人。

进驻宣城市企业“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在省内首批实现线上企业注册与公积金账户设立并行办理。深度参与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合作,联通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开设“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服务”专栏,建立协查机制。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落实第一批“跨省通办”服务事项,职工可异地查询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打印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办理退休提取公积金手续。

开通和完善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自助查询终端等,向缴存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查询功能,公布各项业务政策解读及办理流程,解答相关问题,并扩展12329短信平台的服务范围,对账户资金变动、还款失败、扣款成功等业务增加短信提示功能。“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电话4.84万次,其中人工服务2.99万次,发送业务告知短信61.19万条。在疫情防控期间,“12329”服务热线成绩突出,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负责人实地调研并给予高度评价。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1.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三级等级保护建设。第一时间启动相关工作,投入144.43万元采购项目建设所需硬件设备,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要求,经过第三方等保测评机构、等保整改工作承建单位共同努力,于10月完成向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报备,并通过专家组验收。

2.完成门户网站迁移。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要求,我中心门户网站被统一纳入市政府集约化管理平台管理,并优化调整网站页面布局。进一步加强了网站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兼容性,提升了网站整体应用能力和可操作性,保障了网站24小时不间断平稳运行。

3.多方数据共享,联合保障权益。主动与市场监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加强沟通交流和协调配合,组织系统承建单位面对面技术对接,倒排工期,按时向数据资源目录管理系统一次性全量上报14项目录数据;在全省率先与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审判执行和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办法》,通过系统互联方式,实现公积金查询、冻结、解冻,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推送功能,并完成网络专线开通、调试工作。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中心领导班子在2019年度综合考核中,被评定为“好”等次;中心先后被评为市直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先进集体,荣获市直单位工间操比赛一等奖第一名、中华经典诵读比赛三等奖。各网点窗口均被当地政务服务局作为先进典型推广宣传:营业部窗口荣获“2019年度市政务服务红旗窗口”称号,且2020年连续4次被评为“双月红旗窗口”,宁国管理部、郎溪管理部、泾县管理部、广德分中心被评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县直机关效能考评优秀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胜单位、优秀窗口、共产党员示范岗;中心荣获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岗位学雷锋标兵1名,政办之星4名,“五星级服务”工作人员1名,最佳亲切(微笑)服务之星1名,市法治家庭标兵户1名,微笑之星9次,服务之星7次,优秀共产党员1名,人民满意科股长1名,最佳服务标兵1名,先进个人3名;宁国管理部还收到缴存职工的感谢锦旗。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1.为保障缴存职工购房需求,实现公积金资金供需平衡,持续自我加压,点对点开展宣传,积极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一是精细分解目标任务。年初根据全市未建缴住房公积金企业户数、职工人数以及社保参保人数等因素,研究制订年度制度扩面目标任务,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市管理部(分中心),要求各部门抓住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用好用足政策,调动多方资源,强化目标任务和承诺事项责任落实,督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特别是公积金归集额和新增人数。10月,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突破20万人。

二是社会宣传多渠道,引导制度再扩面。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传媒,多渠道、多形式、广角度不断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努力扩大制度的宣传面和影响力。领导班子带队前往企业开展“四送一服”活动,与企业主深入交流,向职工解答公积金政策,加深企业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理解,进一步提高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影响力和建制积极性。多渠道对已建制企业进行正面宣传,激励未建制企业依法缴存。

三是对接职能部门,健全信息共享。主动与人社、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沟通交流和协调配合,及时掌握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积金建制情况,设立未建制单位名册,开展针对性的催建催缴工作。委托市市场监督局,在企业申请开办时,发放公积金宣传材料,提前让企业了解公积金的政策和红利,增强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觉性与主动性。与市司法局互动合作,推动全市尚未建制的律师事务所尽快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通过加大对合作银行考核,促进合作银行对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进一步深入。成功接入宣城市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网上服务平台,在省内首批实现线上企业开办与公积金缴存开户并行办理,为企业开办工商登记和公积金开户申请提供便利。同时,积极争取各县市党委政府更大工作支持,实现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应纳尽纳。

四是建立联合惩戒,提升执法能力。着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切实加大制度公积金扩面执法力度,力推从行政推动向法治促进转变,促进全市住房公积金规范缴存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一是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执法审查,维护单位、职工合法权益;二是加强队伍执法培训,组织学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三是规范缴存年审,进而规范全市上市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的公积金缴存管理;四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依法公布权责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是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审判执行和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办法》,规范并优化法院在执行涉及公积金案件中,法院与公积金中心相互协助的工作程序,依法维护公积金缴存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我中心创新资金管理模式,在减少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上狠下功夫,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规范资金运作,控本节支、提高效益。全市资金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充分发挥存量资金效用;科学测算职工贷款、支取的资金需求,根据中心的资金总量,在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适度缩减融资规模,压缩融资成本,与银行进行协商,将一年期流贷年利率从4.35%下调至3.85%,公转商贷款年利率从4.9%、5.39%统一调整为4.05%,减少融资规模2.05亿元。

二是强化内审,保障资金安全。做好常规业务稽核,每月抓重点完成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公积金账目会计核算等稽核检查,并在月度例会上及时举一反三,总结完善。对照住建部反馈的公积金业务电子化检查结果,对公积金存疑数据,逐项梳理核查,限期查实整改,并督促各业务网点完善业务管理,多角度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12月份,开展2020年度治理违规骗取住房公积金“回头看”工作,运用多种协查手段,严格核查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依照相关规定向公安部门移交了案件材料。

三是完成期房贷款保证金整改,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积极贯彻省住建厅《关于落实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建金函〔2019〕1683号),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增强风险意识,提高贷后管理水平,从4月1日起,中心在发放贷款的同时,逐笔将贷款金额的5%资金划入开发企业履约担保专户,同时开展保证金对账及清退工作。截止12月底,中心已清退保证金7860.65万元,涉及开发企业130家,做到保证金应退尽退。

四是加强贷后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为切实保障住房公积金信贷资金的安全和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逾期贷款回收工作。针对贷款户逾期的不同情况实行差别化催收,运用电话催收、短信催收、微信催收、上门催收、开发企业支持还款、法律途径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逾期贷款数量不增长、不积压。

五是处置闲置资产,避免浪费。近年来,我中心6个县市网点先后整体进驻当地政务服务大厅,各网点办公用房陆续空置。6月12日,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研究决定将我中心5处经营性房产(406.03㎡)移交市国控集团。9月27日,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研究决定将我中心6处非营业性办公用房(1333.9㎡)及1间车库公开拍卖处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