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旌德县公积金管理部查处一起骗取公积金行为。
当天,提取人方某到窗口办理偿还商业贷款支取公积金,工作人员在检查其提供的还贷材料时,发现诸多疑点,立即向领导报告具体情况,并向相关单位核实方某贷款情况。
经查,方某购房、还贷行为皆为虚构,方某的行为构成骗提(未遂),依据《宣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与贷款失信行为管理暂行规定》,对方某作出以下处理意见:一、对方某进行批评教育并签署诚信承诺书;二、取消方某申请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资格两年。
旌德县管理部将一如既往严把审核关,维护资金安全,营造风清气正的公积金使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