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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公积金中心:以法治建设为核心,推动公积金“阳光”运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09 15:38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2020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系列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强化法治建设,依法管理、依法审核、依法公开,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规范高效,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住房公积金队伍。

1.扎实学法、宣传制度。宣城中心紧跟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通过集中学习、参加培训班、普法讲座、旁听庭审、宪法法律测试等,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主动参与“宪法宣传周”活动,利用各种媒介和各类资源,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精神,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推动公积金制度再扩面。

2.依法履职,维护权益。运用法律思维、善用法律武器是提升科学管理决策水平的关键。宣城中心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备制度,把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聘请“法律智囊”,在规范性文件出台、重要合同拟定中充分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晰执法依据和执法权责,规范执法队伍,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下达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通知书、限期整改通知书、上门催收、行政处罚等措施,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依法公开,接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宣城中心一以贯之的工作作风。把依法行政落实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业务服务指南、月度年度资金运行、多渠道提供个人账目查询、及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等,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舆论监督。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积金资金安全运作,宣城中心在公积金贷款自主核算的基础上,统筹管理全市资金,各县市分支机构账户“零余额”,使得存量资金有效盘活和资金收益最大化,并将内部稽核贯穿于每笔业务全过程。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优化公积金管理方法、提升服务效能。

4.法不容情,违法必究。近年来,宣城中心严格落实内部制定的公积金贷款《信用管理规定》和《失信管理规定》,有效控制和追究公积金贷款失信行为。充分运用法治手段狠抓贷后管理,对公积金贷款“老赖”行为决不手软,利用法治手段一追到底,并与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住房公积金审判执行和联合惩戒机制,依法维护公积金缴存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常态化开展打击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近日,宣城中心再度启动年度治理违规骗取住房公积金“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中心通过资料核查、信息比对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协查等方式,对申请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对骗取行为,中心将对失信人实施失信惩戒,列入 “黑名单”管理,并依法依规向相关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

公权本姓公,用权当为民。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实际,着力规范行政决策,依法政务公开,依法行使职权,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依法行政”为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抓牢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机遇,全面提升宣城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以实际行动推动宣城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朱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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