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管理中心的部门决算由管理中心市本级构成。管理中心内设营业部、综合科、业务科、资金管理科、稽核科5个科室,辖广德县分中心和郎溪县、宁国市、泾县、绩溪县、旌德县等5个管理部。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659.9万元,支出总计659.9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96.5万元,下降12.75%,主要原因2014年项目完成,2015年未新增项目。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5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9.9万元,占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3万元,占67%;项目支出217.6万元,占33%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59.9万元,支出总计659.9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支出减少96.5万元,下降12.75%,主要原因2014年项目完成,2015年未新增项目。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47%。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36万元,降低50.1%。主要原因2014年项目完成,2015年未新增项目。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 基本持平。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9.7万元,占100%,其中设备购置费9.7万元。
(六)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650.2万元,本年收入650.2万元,本年支出650.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2015年度决算650.2万元,其中“管理费用支出”决算650.2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中心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